【和解收場】女教友追討退休牧師物業 雙方和解收場女教友冀回饋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3/24 12:50
現年74歲女教友指遭退休牧師以不同理由索款用於醫療及裝修等開支,退休牧師其後更以只有退休金及沒有物業為由,令女教友將位於跑馬地物業轉名給退休牧師及其家人,女教友早年入稟高等法院興訟追回物業及部份現金,案件今(24日)於高等法院原審開審,惟雙方經過商討後,終達成和解協議,退休牧師須於兩個月將物業轉名予女教友。女教友坦言感到開心,並表示會將取回的款項部份回饋社會。
原告黎驍敏(74歲);答辯人為退休牧師曾繼才(約82歲)、其妻劉俠英及其妻胞妹劉俠賢,案件於2019年3月於高等法院開審,案件開審1天後,因當時主審的暫委法官接獲共用律師行女大律師兼為涉案教會高層之電郵,內容提及要求法庭處理本案時「避免教會尷尬」等,暫委法官最終決定避席,案件因此重新排期審理。
案件原定於本周一(22日)開審,惟雙方要求時間商討,押後至今天再處理。原告一方代表律師指,經過雙方商討後達成和解協議,要求法官就雙方同意之項目頒令,包括答辯人須於2個月將涉案物業,即跑馬地樂苑大廈轉名給原告。法官最終頒下同意傳票,並認為有關和解決定是明智。
原告人黎驍敏今亦到庭旁聽,對於雙方最終能達成和解協議感到開心,黎透露現時經常參予義工活動,經常到老人院做義工,「親身做得幾多得幾」。黎表示取回物業後,她「應承了上天會押出部份回饋社會」,部份亦會用作捐獻。
根據當時原告開案陳詞指,答辯人曾繼才為香港聖公會西九龍教區諸聖座堂牧師,2005年退休,其妻及小姨均於教會當義工,原告約於90年經丈夫介紹下參加教會義工及同工工作。
原告一方指丈夫去世後,曾繼才提議原告訂立遺囑,並由3名答辯人出任遺產承辦人並將跑馬地物業樂苑大廈轉名給3名答辯人,多年來曾給予3名答辯人及家人款項, 包括用作醫療津貼及美國物業裝修等開支。原告指答辯人拒絕交還物業,遂要求法庭聲明答辯人以信託形式持有物業及須交回物業,並要求歸還由原告支付的款項數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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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